【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】不文明行为曝光(第121期)
2022-11-09 15:40:51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傅莹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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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亮底色,也是一座城市的最暖名片,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软实力的体现。文明城市创建,每个人都是参与者,你的一次随意行为就可能让城市形象受损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共同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份光彩。近期,本栏目将通过负面曝光,督促整改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,争做文明市民。
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现象
湘JDN728于2022年10月21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FF323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HC963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AC126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UU903于2022年10月21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99856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桂CFZ877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湘J37Y27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湘J32V66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LV367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Y3868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JJ80学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吉J93N95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0WL92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HR99于2022年10月21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二、车辆乱停乱靠现象
湘JUV919于2022年11月8日在辰阳南路不按规定停放。湘A72NW7于2022年11月8日在银水西路不按规定停车。湘A9J67K于2022年11月8日在辰阳南路不按规定停车。湘FC662K于2022年11月8日在银水路不按规定停车。
湘JRH853于2022年11月8日在银水路不按规定停车。常德0067281于2022年11月8日在银水路不按规定停车。常德0608700于2022年11月8日在银水路不按规定停车。三、违规经营现象
流动摊贩于2022年11月8日在南湖路违规摆摊设点。兰兰花店于2022年11月8日在南岳路出店经营。

日丰管店于2022年11月8日在南岳路出店经营。

编 辑:傅莹莹
一 审:周海燕
二 审:朱自刚
三 审:张智峰
责编:傅莹莹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